桌球男女混和【報名費:3500元】

比賽地點:國北教大桌球室

  1. 球員限制
    1. 每系最多派出一隊,報名15人,每隊每場比賽可登錄12人。
    2. 每校系每場最多僅可登錄一名特殊球員(入學時採計體育成績者,例如體保生、體資生),違者球隊取消該項目參賽資格,並扣押該項目保證金。
  2. 球員服裝
    1. 球員服裝不得穿著與比賽用球顏色相同之服裝,否則不得上場。
  3. 比賽規則
    1.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,決賽採為單淘汰;預賽各組取前2隊進入決賽。
    2. 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,順序為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女雙、混雙。
    3. 同一球員僅可兼ㄧ點;如有同ㄧ球員兼超過兩點,該點由對方獲勝。
    4. 各點不得輪空;女可兼男點,但男不得兼女點。
    5. 預賽每點採三局兩勝制(每局11分),任一方先取得2勝,比賽即結束。決賽(前四強)每點採五局三勝制(每局11分),任一方先取得3勝,比賽即結束。
    6. 若預賽分組成績有平手情形,則先比勝點數再比積分決定晉級隊伍。
    7. 每人發2球,之後交換發球,每局先得11分者獲勝;若比數10:10時,每人發一球,比賽進行至比數相差2分才分勝負。每局結束時雙方須交換場地,預賽時第三局任一方得分至5分時交換場地,雙打賽時發球方繼續發球;決賽時一點打到2:2局時,任一方得分至5分時,雙方交換場地。
    8. 團體賽中任何一點,若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,取消該場次其後各點比賽資格,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。
    9. 每場比賽最多可暫停1次,時間為1分鐘,當球員離開球台時拍子需放在球桌上。
    10. 局與局之間隔為1分鐘。
    11. 其餘比賽規則以ITTF現行國際桌球規則為準則。
  4. 比賽用球

紅雙喜比賽球三星(40mm)橘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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